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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勾结黑帮持枪参与杀死命案,可以用手中的权力逍遥法外,可以欺压血案用时间拖移磨平罪恶。 (2014-04-25 20:02:51)[编辑][删除]转载▼
93年8月31日夜发生在兰州市进广路3号,黑帮流氓黄永新为首勾结两名公安人员持枪为敲诈杀人做案,杀死许仙凤一人还打伤两人的命案,本案有公安人员持枪参与杀人的案件,被有来头人的梗阴下致使不了了之,时隔二十一年,这么多年来我不断地上访,弄得我家破人亡倾家荡产,其苦难言,今天主犯黄永新在2013年10月被捕获归案,现在检察院已起诉到法院了, 不近就要判决,可是一名叫前飞的和两名公安人员持枪参与做案的,(同案犯庄永华供认,及众多邻居有目共睹可证,兰检公诉1999,063号起诉书可证)如此有证据凿凿,不知何因还是不处理,还是要继续逍遥法外,可执法部门说:“黄永新对这几人不认识,不知叫什么姓名。现在黄永新不能长期羁押下去,只能先起诉到法院判决。”太令人难以服下的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案犯们一起去杀人做案会互相不认识吗,罪犯不供认就无法了吗?如此要彻底庇护案情不能大白,还要糊涂僧审判糊涂案,用时间来拖移磨平他们的罪恶,继续制造冤假错案,继续欺压受害者该怎么办啊?今天我是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啊,祈求正义的执政人员,正义的新闻媒体,正义的法律太斗,及各界同仁为我出谋策划呼吁声援啊
案情经历:93年8月31日发生在兰州市城关区进广路3号赵佰友家。黄永新{2013年10月抓获归案现在已快到法院庭审阶段}带领两名持枪公安人员及一帮流氓闯进我家为敲诈钱财,但敲诈未遂丧心病狂地将我妻许仙凤杀害致死,但本案牵连有公安人员作案。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办案人员又从中收受贿赂将当场抓获的杀人凶手取保释放,一年多不立案,百般庇护罪犯,迫使我无奈四方告状八面呼吁,上访直至北京二十余次。至今本案只判了三个从犯,主犯黄永新和两名持枪公安还逍遥法外,本案真相在两名持枪参与作案公安人员的梗阻下得不到大白,办案机构为保护公安形象将此案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罪犯逍遥法外不了了之。
在99年7月28日上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院大楼三楼大厅在市检察院已起诉的庄永华、万成培、陈炳勇三名被告先开庭审理。兰州城关公安分局已确认5名罪犯,{黄永新和“前飞”两名在逃},经审理,被告庄永华是拿刀捅死我妻的凶手,但被告庄永华在法庭上已供认不讳的供出:“我从北京来兰州,准备去靖远,万成培要我留下来干,他说自己在兰州不管白道黑道都有人,你留下干吧。93年8月31日夜准备去赵佰友家作案时,说自己已问过万成培;‘我们去没事吧?’万成培回答我说‘一切放心吧,我们的头头已经安排好两名公安人员一起去,一切会没事。’ 后来到赵佰友家房内作案退出来的时候,被门外两名持枪人员拦住,其中一起作案的另一个人说了一声我们是自己人。这两个持枪公安才让路放我们跑。”以上是庄永华在法庭上的原话,在众目睽睽的法庭上罪犯供出公安人员参与作案,这难道不算是证据吗?还不值得调查吗?为欲盖弥障,竟然又在起诉书上制造出一个叫“前飞”的人(在逃)不知其姓,又不晓其名,上法庭三名罪犯已审查多次,竟然与他们一起作案的人不知其何许人士?又有谁能与不认识的人一起结伙去作案杀人呢?这真是天大的疑点!
详细案情如下;一九九二年的夏天我赵佰友和妻子来兰州做服装生意,在兰州承包了广场购物中心的服装柜台,住兰州市进广路3号,到一九九三年8月此间生意一直看好,刚做了十个月的生意,天降大祸,因为生意好,至使罪犯心怀妒忌。8月24日和我柜台相邻的黄岳清为了柜台挂服装的邻界线,黄找借口要往我这边挤,为此事发生了争吵,后经商场保卫科调解平息。黄岳清为此事怀恨在心,8月30日黄岳清的侄子黄永新【黑道人士】等一帮流氓从西安到兰州准备寻找猎物。黄永新本就是黑道人物,8月31日在黄岳清的教唆下,8月31日下午我邻居看到黄永新等一帮流氓闯入我家院内(本四合院五户人住),因我和妻子不在家,罪犯便离开了。8月31日下午6时10分万成伦、黄永新、陈炳勇又来到我家中,黄永新和陈炳勇站在门外,万成伦到我家室内,我正在家里,早有所闻万成伦在兰州是地头蛇,我和他毫无关系,不知他今天来我家干啥,这时我心里早已不寒而栗了,我马上笑脸相迎请他坐下,我妻子也给他沏了一杯茶,万成伦坐下后开口说:“今天是黄岳清委托我来你家的,望你拿出点钱以此清帐。”(我早有听人说过以前那些被敲诈受害者的经历)我当时想着给点钱吧,出门在外还是息事宁人为好,然后我又想到在当今的法制社会下应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接着我妻子说上半年没挣到钱,以拒绝给钱。这是万成伦站起身说:“那好,你走着瞧。”转身就走了。他们敲诈未成,万万没想到他们如此心狠手辣,预谋对不从者,诉诸武力,当晚21时50分,黄永新还有公安人员和不知姓名的十几号人踢开我家住宅的门就动手打人,(我和妻子还有妻弟已睡了),歹徒拿匕首打杀我三人,我妻被连捅数刀当场死亡,我头部被砍伤,我妻弟肩部被捅一刀,又被砖块,拳脚乱打多处受伤。我妻弟拼命逃出房子准备报警,在门口被两个公安人员用手枪顶住额部,那公安开声说:不许动,我是公安,又晃了一下自己的证件,这时又上来几个歹徒把我妻弟扭打到一号院内。敲诈未成,这些流氓竟丧心病狂的将我妻子杀死,此案发生情节十分简单,作案团伙目的十分明确,作案人员一清二楚,本来是极易破获的一例杀人案件,但经过20年,经过金钱贿赂,以及权力的搅拌,使此案变得十分错综复杂,在这里我一言难尽。
以下是执法详情;
本案作案时两名公安用枪顶住我妻弟,现场邻居们都有目共睹,案发后我及时向城关分局报案,分局出动人已将罪犯万成培等人抓获,可是过了七天又将罪犯放掉,后来对我说罪犯跑掉了。我经过内部执法人员打听说是“取保候审”,奇怪的是地头蛇万成伦到公安局做担保人。
在此期间我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情况,城关分局回答说:“法律是允许取保候审的。可是已取保出去了,在取保期间他们在逃我们无法抓获。如果你要求我们马上重新抓回,我们公安并不是你办的,不能为你一个人服务,如果以后能碰到罪犯我们再抓回来就是了,你说还要怎么样呢?”
在93年10月12日主管我案的李俊峰队长(95年晋升局长97年又晋升市局局长)警告我说:“你是告到京最终还是要我分局解决,你妻子已死不能复活,不然拿些钱算了,望你三思。”
在94年元月30日下午4点一位姓吴的人到我家,要求私了,否则说对方会杀人灭口。当时我在悲痛和气愤之中一口拒绝,早把生死度外,何怕恐吓之言。
在93年至95年8月城关分局对此案根本不闻不问,罪犯一直逍遥法外,
漫漫上访路给我精神的打击和催残疲于奔命 ,经过两年多的上千次碰壁,为求人帮助主持正义,为了伸求公理心切,被一些不法的执法人员哄骗上当损失了不少经济,被弄得倾家荡产,总之苦衷一言难尽。上千次反映最后才得到甘肃省省上一些领导的重视,城关分局才开始立案,上面批文下来,分局就欺下瞒上地汇报说:“已经积极破案,可是罪犯在逃。”但谁知道其中内幕,我又向以上有关执法部门反映,上级领导说:“我们只能相信组织,不能相信个人,城关分局是国家的组织部门。”
今天说白了本案是城关分局有两名自己内部人员参与作案,才造成这样的局面。
在省一级领导的敦促下,及中央有关执法部门的敦促下,于95年8月份省检察院过问此案,曾去浙江和浙江公安联系破案,后来罪犯陈炳勇在浙江有新科而获。因涉嫌我案来电要求兰州押回,我听老乡说在罪犯陈炳勇未到兰州时,其兄陈炳权已携带巨款乘飞机到兰州公安部门进行活动。
95年9月3号一名姓王的人来说要和我私了,如果还告你的后果你自知道,等恐吓之词。
在陈炳勇押到兰州后省检察院也曾审问过此案犯,看过案卷,当时省检察院也觉得此案相当棘手难度太大,曾要求省公安厅协调要求将此案提一级,要求市公安局办理,可是后来也不了了之。
在我向中央和地方继续反映下,于96年全国开始严打活动,中央和省上有关领导对我案的敦促,省检一处赵处长曾去分局要求破案,罪犯万成培被其兄用重金保出后,一直躲在其兄家在辽宁锦州市。在96年6月份分局出于上级的压力下无奈去锦州将罪犯一举抓获。
97年元月1日后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分局出于无奈只好对罪犯提起向检察院要求批捕,他们编造了混乱的供词以流氓罪呈报。检察院的同志看了案卷后连连摇头,就将罪犯批捕了转到城关分局预审科,否则此案无法进展(这是一位好心的执法人员告诉我)。
97年元月3号苍天有眼,一位和我案有关的罪犯名叫庄永华,在浙江又有新科抓获,浙江公安局通知兰州城关分局将罪犯押回。后来庄永华在检察院批捕科审问下,他供认不讳地说:“确实有两名公安人员持枪参与作案。”
早在97年5月13日浙江一位已关押在兰州的案犯陈炳勇之兄陈炳权,他气愤黄岳清教唆陈炳勇等人到我家作案,酿成其弟如今犯罪入狱,他将黄岳清扭送到浙江乐清公安局,乐清公安局又通知兰州城关公安分局,可是城关分局不想将黄犯押回归案,百般阻挠。此事区人大几经周折敦促,并拨调经费两万以助城关公安分局去浙江提人,再后分局无奈才去浙江将黄犯押回。
在黄岳清未抓获以前,城关分局都以主犯黄岳清和黄永新两人在逃无法抓获为借口。待将黄岳清抓获了,分局又改口说无人能证明黄犯教唆他人。97年7月26日城关分局故伎重演将黄岳清以取保释放。各位同志们,我和这些案犯互不来往毫无仇隙,他们为何到我家做案呢?如果黄岳清没教唆,那么在押的案犯陈炳勇其兄陈炳权会将黄犯扭送到公安局吗?这再明显的是黄岳清教唆其侄黄永新勾通黑帮共同策划伙同两名公安到我家作案,案发后习惯行贿消灾,所以黄永新是我案的重要人物,也是突破我案何人受贿及其两名参与做案的公安叫什么姓名是最薄弱环节。所以城关分局20年故意放纵不能将黄永新抓获归案,两名公安作案当场有目击证人虽多,但未知其名,黄犯却是一清二楚,城关分局直接受了贿的和间接受贿的人看清了这点,所以将黄犯逍遥法外。我问分局我案的主犯到底是谁?城关分局却说这是公安内部的事不能外说。诸如此类搪塞分局却又千方百计。
在96年城关分局的一次会议上,身居要职的李俊峰局长曾向在会的人说:“赵佰友四处告状,他有精神病,他老婆被害死了,脑子受了刺激,不要理他。”各位领导,我妻子被害,办案人员放纵包庇罪犯久久无人问津,受害者向上级反映实况被说成有精神病,真可贻笑大方。
早在95年7月份我曾委托金达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调查此案(本事务所原是公检法的退休人员所办的)他经过几天的时间调查后对我说:“确实有两名公安人员参与作案,不过公安上人说他们不知啥事是被歹徒骗去的。”歹徒骗公安这个“骗”字何等“容易”。
回忆起1997年6月份城关区一名张同志曾多次向我解释:“城关分局正在以最大力量做出努力破案,他暗示我千万别要求过分,千万别再告状,不过分局以前对你案的处理确实不太尽人意,这次已将主犯黄岳清押回归案了,现在希望你最好给他们送一份‘锦旗’以嘉其功,否则很难结案。”当我问为什么以前分局都说黄岳清和黄永新(在逃)抓不到,现在把黄岳清抓来了又放掉,“他问我真放掉了吗,”我说真放了,他听后很惊讶无言可辨。他告诉我以前的事最好不要提,现在有些牵扯到公安内部之事不便说。像张同志的话是否有弦外之音呢?
97年6月16日一位城关公安人员找我谈话,声称开导我,他婉转地告诉我,叫我想开点,反正此案大家都知道了。要求我罢笔停告,苦口婆心告诉我花费这么多时间和精力有什么意思,劝我不要耽误青春,就是罪犯全部惩罚了,你的妻子也不能复活。最后暗示我,既然牵连公安人员就别告了,我们执法部门也左右为难,即使罪犯送入法庭你也很难出庭作证,此案也不会公开开庭。
还有一位内部执法人员告诉我,他说:“我是力不从心,出于同情告诉你,你这个案现在省上重要的领导都很重视。因为我们分局以前对你案的办理做的不太尽人意,现在将错就错又不行,改正办理自己有短处在罪犯之手,又怕搬来石头砸自己脚,现在等于你赵佰友到处告状把我们分局一些人牵扯到里头。以上的领导也非常清楚,如果将此案转给市公安局办,等于我们分局对本案一切包庇已成事实,所以只能这样拖着。”
可我案发生后城关分局一直庇护着罪犯,现在我无奈说出本案的事实真相和梗阻原因,又说我得罪了他们的办案人员,又说把他们牵涉进去。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你们的家庭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你的妻子被人杀害,为了保护公安形象,你也是不说出真相,就不了了之行吗?
各位领导,我是一个诚实的公民,对于中国法律实际效果也十分清楚,我并非想要得到理想的申冤效果,只要求讨回一个适当的公道,但城关分局办案人员咄咄相逼、节节不让,他们得寸进尺,以权相欺,真使老百姓悲叹。
早在97年8月有位执法人员告诉我,他说:“不过这案也不是我办的,你妻子是刀杀死的不是抢杀死的,至于杀人凶手已经关押起来了,你还想怎么样呢,对那些幕后操作的或者公安参与等有关其它人,说白了是不会惩办的,他和我说;执法人员有时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在人际关系中有时错听了一面之词吃个面子也有的,人无完人,金无赤足。像这位同志说的话我完全赞同,但遗憾的是为什么有错不能纠正,20年了主犯黄永新做恶多端难道不应该处理惩罚吗?任由其逍遥法外?
在上访中一位市政法委的领导告诉我,他现在不分管这项工作不便插手,即使这项工作由他分管也是十分棘手的事,过问多了影响领导的团结,现在基层工作人员素质太差了,他们也知道的,但爱莫能助,只能对我表示同情。
早在97年7月7日我到省人大信访科,不过省人大信访科的同志对我案一直都很重视,可是他那天说;我们对你的案子已是尽了最大的力量了,现在是计穷谋尽总不能叫我们人大去审理案子去。
一位省政法委的同志叹了口气很同情地说:“本案连傻瓜都能看出来分局的枉法包庇。可是现在我不知道对你该怎么说,我说实在的坐在这个办公室也觉得自己有愧,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现在这个社会风气,本来我们政法委就是管违法违纪的,可是现在力不从心,像早几年我们到基层去说话有人听,可是现在党的威信也差了,我们到基层说话他们表面上好像在听,其实在背面谁理你呢?今天我有些话本应不能告诉你的,今天对你讲吧,像我们遇到的好多违法违纪的案子,我们往往遇到一些特别的力量干涉,他们庇护着我们也无法查下去,谁也不敢自讨没趣。换个角度来说像我自己遇到这样不平事,也是要继续告下去的,总有朝一日会伸冤。”他还吩咐我保护生命安全,以防狗急跳墙。
此后这二十年中我锲而不舍的年年上诉要求把本案真相大白还我公道,总是无人问津。上访信总是一级转一级最终杳无音讯,二十年了不知换了多少领导,有些领导总是用时隔境迁来推诿,各位执法人员们,各位同仁们,难道用时间的推移能磨平罪犯的罪恶就让逍遥法外吗?
2013年7月的一天,突然一个来是兰州城关纪委的电话,使我激动得热泪盈眶,那领导对我说把你案派给城关分局一位姓石的警官了,那警官7月8 号来我家取证做了笔录,【还要求我在一张空白的纸签上签字画押,】不知其要做什么?可是现在案犯下落一清二楚了,可是不知什么原因罪犯还是迟迟不能归案?在8月20日我又接到兰州公安方面委托兰州一位姓姚的老乡传给我的要求私了再别告的电话,接着又是黄永新亲属方面派代表来要求私了,各位先生们,被我向上级部门告急了要求私了,难道这样能答应吗?那么这些不法之徒他们黑白勾结用无恶不作,用贪污受贿敲诈欺压百姓所得来的不义钱财就可以掩盖他们的罪恶吗?各位执法官员们,公安勾结黑社会就没法律来解决,就只能私了吗?就只能答应不了了之吗?
今天虽然案犯们权大势力大,使本案不能昭雪,但还有这么多领导同志能同情和支持我,能给我说出民告官没人抱打不平的心里话,给我的精神鼓励。这并不是我们伟大的共产党对这些不法之徒无法治理,这说明正义战胜邪恶是有希望的。我要说出在中国的西部所发生的事情。我案虽是小小老百姓之妻被杀害,像这样典型的贪赃枉法天理难容。我要告诉党中央,我相信伟大的共产党是英明的,中央领导会咨诹善道察纳雅言,会采取相应的办法去为民除害,严惩玩忽职守,严惩徇私枉法,为我伸冤做主。或许到某一时刻我要告诉全中国的人民或全世界人士祈求伸出正义之手替在这社会里这样的被害人呼吁!
控诉人赵佰友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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